四川将全面颁发“不动产权证书”不再发房产证

  • 时间:2016-01-27 13:04 编辑:内江购房网 来源:内江房产网 阅读:1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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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四川不动产统一登记仍是今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工作重点,并力争取得重大进展。今年底前,全省范围都将颁发新的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”,不再发旧的房产证、土地证等,但过去已经登记的证书同等有效,只有在发生交易行为时,方才发新证停旧证

  不动产权证书样本

  四川不动产统一登记仍是今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工作重点,并力争取得重大进展。今年底前,全省范围都将颁发新的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”,不再发旧的房产证、土地证等,但过去已经登记的证书同等有效,只有在发生交易行为时,方才发新证停旧证。总之,会按照“发新才能停旧”的原则,确保工作平稳过渡。这是记者从1月21日在成都举行的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的。

  共有十项不动产权利要登记

  按照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,不动产是指土地、海域以及房屋、林木等定着物。对老百姓来说主要指土地、房屋等不动产,这些都需要登记。具体而言,共有十项不动产权利需要办理登记:集体土地所有权;房屋等建筑物、构筑物所有权;森林、林木所有权;耕地、林地、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;建设用地使用权;宅基地使用权;海域使用权;地役权;抵押权;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。

  将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

  过去,这些不动产权利分散在各个部门登记,由各部门登记方法、技术规程等不一致,很容易导致各种不动产权利的重叠、漏登。实施统一登记后,上述十项不动产证都将合并在一个证里,即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”。统一登记实施后,我省还将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,有效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,维护不动产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。

  去年,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重大进展,省、市、县三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全部完成,比国家要求提前一个月完成。但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的完成,只意味着做好了发新证的前期准备工作,目前,全省也只有个别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实现了新证的颁发。今年,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将巩固拓展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,加快资料移交整合入库,加强统一登记窗口建设,建成运行统一登记信息平台,全面具备颁发新证的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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