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今年起,我市将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

  • 时间:2016-05-31 02:06 编辑:内江购房网 来源:内江房产网 阅读:15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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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从2016年7月1日起,我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3000元/年/人;2017年,实现低保线与脱贫线“两线合一”。

  按照“瞄准特困对象、实行兜底保障,推进精准扶贫”工作思路,我市日前出台《内江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兜底办法(试行)》,对特殊贫困对象实施“两线合一”低保兜底脱贫措施,充分发挥低保制度的“兜底”作用,确保贫困人口按期实现整体脱贫。

  我市低保兜底脱贫的保障对象,是因病、残、年老体弱、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,通过自身努力无法脱贫,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。

  从2016年7月1日起,我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3000元/年/人;2017年,实现低保线与脱贫线“两线合一”。同时,从2017年起,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年均不低于10%的比例递增,到2020年,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4500元/年/人以上。

  在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同时,向年收入低于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特殊生活补贴,按其年收入与国定扶贫标准的差额,2016年增发差额的50%,到2017年全市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水平达到国定扶贫标准。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每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,2016年按每人每月60元执行,2017~2020年每年提高10元,到2020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。

  据牵头制定《办法》的市民政局有关人员介绍,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兜底保障的办理过程严格按照个人申请、村(居)民委员会评议、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审核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,做到应保尽保。

  据悉,我市将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及时的原则,严把入口关,建立退出机制,强化动态管理,做到应保尽保、应退尽退,实现精准管理。市县(区)民政、人社、扶贫等部门,要实现现有农村低保信息系统、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和精准扶贫信息系统互联互通,逐步完善农村低保、医疗保险、扶贫开发数据库,确保信息共享。同时,强化财政保障,除中央、省每年专项补助外,地方承担部分按现行财政体制执行,市上对三区给予一定补助,剩余资金由县(区)全额负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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